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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国际产能合作:困难与创新

发表于:2017-05-20 17:22 作者:admin

王瑞云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以及国际装备产能合作的展开,我国的装备制造业出口规模不断扩大。如何加快国际装备产能合作的发展,也成为了一个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以我国装备制造业出口现状及优势为基础,全面分析了推动装备制造业国际产能合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并提出了基于共生机制推进我国装备制造业国际产能合作的创新路径。

据商务部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4.33万亿元人民币,比2015年(下同)下降0.9%,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加大。但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却自2015年以来逆势增长,增长率接近10%,不仅如此,20151016日中国与印尼组建中印尼合资公司,共同筹建雅万高铁项目,成为我国“全产业链出口”、全方位整体走出去的第一单项目;20163月中车集团中标美国芝加哥地铁车辆采购项目,其采购总数达846辆车,金额达到13.09亿美元,成为我国轨道交通装备企业向发达国家出口的最大地铁车辆项目。装备制造业领域的大规模的项目合作开启了国际产能合作的序幕,基于我国装备制造业的逆势发展,深入探析了当前产能合作中面临的困难,以及未来发展实现共生一体的创新路径。

一、我国装备制造业出口现状与优势

(一)装备造业出口规模持续上升,且本土装备制造业企业出口增速超外商独资企业

据商务部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我国在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对外合作方面发展迅速,对外直接投资达70.4亿美元,同比增长154.2%,尤其是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优势产业对外直接投资累计额已达到116.6亿美元,同比增长80.2%,同时还带动了纺织、服装、轻工、家电等优势传统行业部分产能向境外转移。2016728日,中国海关信息中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跨国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全球产业研究院联合发布《中国装备制造业进出口竞争力报告2016》也显示,我国装备制造业出口值不断提升,由2000年的140.76亿美元跃升至2015年的2446.63亿美元,增长超过16倍。不仅如此我国土企业装备制造业出口增速开始超过外商独资企业。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00-2015年期间,我国本土企业装备制造业出口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3.5%,已超过外商独资企业22.0%的增长率,成为出口增速最快的市场主体。从出口金额值来看,2000-2012年间,外商独资型装备制造业企业始终是出口创汇的主力,累计顺差额高达7780亿美元,而该时期的本土装备制造业企业的累计顺差额却仅为6209亿美元,其对于外汇的贡献度显著低于外商;而自2013年起本土企业顺差额却达到1427亿美元,超出外商企业49亿美元,开始成为贸易顺差最大贡献主体。

(二)装备制造业整机出口占装备制造业出口的比重逐渐增加,新兴产业发展迅速,产业整体生产能力较强

伴随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上升和研发技术的提升,我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也不断强化。查阅中国海关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发现,截止2014年我国整机占装备制造业出口的比重为77%;商务部相关数据也显示,截止2015年我国装备制造业大型成套设备出口额约1100亿美元,其中,电力装备的制造总量大约占世界的61%,造船工业占世界41%;而中国高铁已经建成1.6万公里,在建1万多公里,高铁拥有量位居世界第一;出口增幅较大的产品主要有:电梯及扶梯、非公路自卸车、混凝土搅拌车、其他起重机、电动叉车、打桩机及工程钻机、塔式起重机等;从企业发展来看,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企业数已达 8.2 万家,且多数装备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不仅如此,以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发展迅速。20151016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与印度尼西亚四家国有企业签署协议成立合资企业,中国企业正式赢得雅万高铁项目,该项目将全面采用中国标准、中国技术、中国装备,代表着中国高铁第一次全系统、全要素、全产业链出国门;20165月,北汽与美国Mullen公司总裁签署合作意向书,Mullen公司将小批量采购EV200ES210EU260307EV等北汽新能源汽车的产品,到美国进行评估和认证,为北汽新能源汽车出口美国市场开拓机会。可见,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发展速度提升,作为后起之秀的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也正在逐步实现产品出口到产能出口的转型。

(三)中国装备生产制造业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拥有率提高,中国技术与服务标准借助产能合作项目开始走向国际

事实上,不只是高铁“第一单”实现了我国高铁技术的整体“国际输出”,早在2011年,中国石油尼罗河公司在援建苏丹油田项目过程中,就引入中国常压渣油催化裂化技术,确保全部装置在中国制造并由中方总承包建设,投产后前8年以中方为主操作,同时引入中国钻井新技术,在油田集输和长输管道采用先进工艺和自控系统,与来自于国内的工程技术服务、工程建设等单位形成整体合力,共同优质高效地完成了苏丹油田的勘探开发、管道和炼厂建设等急难险重任务;2013年以来,我国又作为工程承建方,中铁大桥局已在非洲承建27座桥梁,大部分已在2015年建成通车,其中号称“东非第一桥”的基甘博尼斜拉桥也由中铁大桥局承建,主要采用欧洲标准设计、施工,斜拉索采用OVM250体系无粘结镀锌钢绞线拉索群锚,最大规格达160孔,为世界之最但主要的供货和施工者来自于我国柳州欧维姆公司,工程采用的均是我国国内最齐全的产品体系和产品,有效保障了大桥的质量也达到了国外监理公司的相关要求;不仅如此,在中核ACP1000技术通过阿根廷核电公司资格预审的前提下,201511月,中核宣布将与阿根廷核电公司合作,承建阿图查核电站3号机重水堆核电站的相关工作,完全由中核集团负责部分设计、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而阿根廷本国CANDU重水堆技术沿用策略被放弃;同时,该国第五个核电机组——阿图查4号机组上完全采用由我国研发的设计的“华龙一号”压水堆技术;2016120日中国中远集团又成功收购希腊最大港口比雷埃夫斯港67%的股份,在已经管理该港两个主要的集装箱码头的基础上,中远集团将进一步控制比雷埃夫斯港的大部分业务,并在该港口积极建设、建造轮船维修设施;类似项目的建设发展为中国技术走向国际提供了越来越大的空间和机会。

二、全面推动装备制造业国际产能合作面临的实际困难

(一)错综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转型压力,弱化了装备制造业国际产能合作供需双方合作能力

伴随美国经济复苏迹象不明朗,欧洲、日本、俄罗斯等经济主体所呈现的不同程度的萎缩,发达经济主体国际产能需求严重不足。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焦炭这些传统产业的产能利用率只有65%-75%,光伏利用率不到60%,风机的产能利用率不到70%。粗钢产能利用率仅为65.8%,已经连续三年处于严重过剩状态。虽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经济主体成长迅速但其多为资源型经济体,受国际资源价格影响严重,在全球经济疲软的当下,资源价格下跌严重这也直接弱化了这些经济主体的国际产能合作需求。自2014-2015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流量仅从为136.6亿美元上升至148.2亿美元,占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比虽有上升,但也仅达到12.56%

(二)配套政策缺失和产品输出标准与规范的多样性加剧了国际产能供需合作中的风险预期,阻碍了交易的顺利开展

从我国目前的对外贸易形势和现状来看,装备制造业国际产能合作的对象主要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彼此间所开展的这一新的贸易合作形式不同于以往的产品输出模式,对于双方而言均属于新兴事物,很多尚处于审视时期,这加剧了彼此尤其是合作国的风险预期。规范的、彼此统一的产品标准和当地的产业配套措施有助于缓解因陌生而导致的风险预期。但目前来看,一是我国自身的相关政策尚不健全,尽管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已经对境外直接投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审核制改为备案管理,但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二是对不少潜在合作国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市场文化尚乏深刻理解,不利于我国应对伙伴滞后反应问题,在当地培养市场需求和完善整个生产链尚需时间。比如,“一带一路”沿线的中东国家,受欧美发达国家掌控的时间较长,其在电力、石油炼化、交通运输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设备技术上多采用欧美发达国家产品,产品标准自然也长期沿用欧美标准,有的国家甚至已经形成固定渠道来源的欧洲技术标准体系,我国企业目前的涉入势必涉及标准的冲突与协调。

(三)支持国际产能合作的金融保障尚不完善,我国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依然面临高风险和境外融资条件差等困难

根据亚洲开发银行预测,未来10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需要8.22万亿美元,即每年需要新增投入8200亿美元基础设施资金,同时世界银行统计,中低收入国家资本形成率占GDP比重仅为1/4左右,而其中用于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资金又仅为20%左右,约4000亿美元,融资存在巨大缺口。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在进行产能合作的过程中需要首先确保投资资金到位,后续的技术输出和零部件中间品出口均建立于前期的资金基础之上。目前来自于政策方面的金融优惠政策还十分有限,各种金融机构在海外的布局网点也尚未实现基本覆盖,有些国家甚至尚没有实现中国银行体系的覆盖,这必然加剧了我国制造业企业的融资难度。而有效的金融保障仅仅只是第一步,在确保金融支持到位的基础上还需首先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化完善人民币出境通道,否则在进行国际产能合作的过程中因为结汇的问题会进一步增加企业面临的风险。虽然目前人民币加入SDR并非但并非一劳永逸之事, 还需持续加强基础性建设,增强风险管控能力,防范金融冲击。除此之外资金的本土化问题也尚未解决,缺乏当地金融机构的适时参与只会增加境外企业投资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和支付不必要的外成本。

(四)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的大中型企业数量有限,作为潜在参与主体的民营企业国际化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目前从我国参与国际产能的现状来看,参与主体多为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参与程度极为有限。以产能严重过剩的钢铁企业为例,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数据,2015年,中国粗钢产能高达12亿万吨,产能利用率不足67%。而目前大多省市所去产能多为长期停产或闲置的产能,钢铁产量却并没有真正下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8月,中国粗钢产量为6857.10万吨,同比增长2.43%,限于钢铁产业较低的技术水平和国际商务谈判能力,2006年济南钢铁、中钢集团纷纷抛出的海外建厂计划均无疾而终,宝钢在巴西的建厂计划也宣告失败。可以说,钢铁企业由于自身综合能力水平较低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在面临政治、经济、文化等风险时无法成功化解障碍,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相关产业国际产能合作的步伐。不仅如此,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也同样面临技术能力较差的现状,目前我国的中小型民营企业不仅无法实现技术的成功研发,甚至在关键技术与环节上还要依赖发达国家企业支持,“走出去”更是举步维艰。

三、基于共生机制推进装备制造业国际产能合作的创新路径

(一)以实现合作共赢为基本目标,积极倡导合作国之间在组织模式上的共生性与一体,即持续推进以产能合作为核心的一体化组织建设

在欧美发达国家经济疲软的当下,积极拓展新兴经济主体市场,对于我国装备制造业对外贸易发展路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抓住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贸易的互联互通建设机遇,将加速我国区域间产业贸易合作的深度。未来应在潜在合作国之间积极倡导合作共赢的发展思路,逐步构建以产能合作为核心的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具体而言:一是优先选择“一带一路”的主要节点和港口以共建经贸合作园区的形式,首先形成极具示范效应和辐射效应的产业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园;二是在已初步形成网络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跨国产业链建设,优先推动大型能源和基建企业海外投资与运营;三是在点线均已完成基本布局的基础上形成面的覆盖,形成沿边境线的跨国产业带,完善全区域合作的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最终形成合作国之间在组织模式上的一体化和共生性。

(二)以提高利益分配对称性为基本准则,积极推动合作国之间在行为模式上的对称互惠共进,即构建并完善共生利益分配机制

对于国际产能合作国而言能否平等享有产出利益是维持合作关系的关键,若是只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将直接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面对潜在的不确定因素为实现对合作关系的维持必须首先构建对称互惠的利益共生模式,有取有予、义利结合。具体而言,一是管理者和参与者均应首先革新国际产能合作理念,在包容式发展理念下积极探寻与他国的潜在合作机会;二是支持企业间建立产能合作“产业联盟”,在“利益共同体”理念下真正将参与国际产能合作企业做强、做优的基础上,积极回馈所在地;三是作为东道国要积极履行相应的税收和社会责任,处理好合作国之间、合作国与所在地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积极为为当地培养专业人才,扩大就业机会;四是,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同时关注对所在地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以所在国环境损失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的增长,要充分将“命运共同体”的意识体现于企业盈利和所在国健康持续发展的双赢中。

(三)以完善政策沟通机制为基础措施,积极推进合作国政府间的交流平台建设,即积极构建高效的共生关系协调机制

高效的协调沟通渠道可以更准确的传达合作者之间的意见与看法,尤其是跨国合作中彼此意愿的畅通表达将直接影响最终合作行为的达成和合作效率。从国际产能合作的性质来看,其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区域性工作,试图依靠大型企业或单一省市行动将无法实现,应从国家层面将国际产能合作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在积极推进合作国政府间交流的基础上,由各国政府出面统筹协调国际产能合作工作,搭建国际间交流平台。这就要求:首先,从我国国内政府管理层来看,应定期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发改委牵头,联合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等共同参与,专门依据自我的不同职责分工共同商议研究国际产能合作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并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其次,针对产能合作资金投入大的特征,合作国政府间应就拟开展的合作项目签订专门的投资协定,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实时修改相关规定,积极服务于为国际产能合作;再次,产能合作往往涉及产业领域较广、参与企业众多,合作过程中发生矛盾和分歧的几率也更大,一旦出现需协商解决的问题应充分利用已有的诸如上海合作组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协调机制;最后,为有效实现合作国之间信息的充分沟通和彼此信任的强化,国家高层领导人之间应定期举行相关会晤充分发挥经济外交机制的效用,努力扩大合作领域。

(四)以深化融资体制变革为基础保障,积极营造助推产能合作的金融环境,即建立高效的共生融资优化机制

正如上文分析所指出的对于我国而言国际产能合作的潜在对象主要集中于“一带一路”沿线,虽然这些国家或经济体存在巨大的产能需求,但对于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资本支持却无法全部甚至绝大部分支付,这就意味着我国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产能合作要首先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深化融资体制变革以拓宽走出去企业融资渠道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具体而言,一是要继续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实行利率市场化以及变革外汇监管方式,给予企业更大的可融资市场环境;二是在现有的“内保外贷”等融资方式上,结合新型衍生工具不断创新企业融资方式,尤其是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提供中长期贷款等方而的比较优势,拓展投融资双方的合作空间;三是针对专门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可引进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同时鼓励企业采取多种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四是为缓解企业风险预期确保产能合作项目签署,可建立专门对境外融资的政策性保险机制,尤其是对于政府金融部门而言,待条件成熟时可为缓解融资风险而对重大项目专门在产能合作国家设立投资损失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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